近日,槐荫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槐荫区法院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动员会。槐荫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宣读《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槐荫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明主持会议。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槐荫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宣读《关于对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履职评议工作自11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发动阶段,成立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召开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公示被评议对象名单;被评议对象开展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履职情况报告。调研评查阶段,采取座谈、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向区纪委、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阅被评议对象2017年2月以来主办的案件(每人不少于5件);旁听被评议对象法庭庭审,调取查看被评议对象部分法庭庭审录像;组织区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集中评议阶段,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走访调研、案卷审查、内部评议和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报告对被评议对象写出履职评议情况调查报告;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履职评议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评议;公布评议结果。整改落实阶段,向区人民法院班子和被评议对象反馈综合评价结果;被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整改。评议结果报送区委,通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对履职评议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违法裁判的案件和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组织和单位调查处理。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伟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槐荫建设,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和全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的需要, 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创新开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

孟宪伟主任要求,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履职评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的重要保证,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法院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以保证履职评议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坚持依法评议。无论是人大评议工作,还是司法审判工作,都是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社会关注,影响力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同时,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是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以此次部分被评议对象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实现对法官队伍履职情况的总体评议。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员额法官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履职情况。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案件评查小组要围绕法院的职业特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看法和意见,为每一名评议对象画好像,力求使评议工作更加客观公正,使评议结果让群众信服,让社会满意。四是要认真抓好整改。要以提高法官素质,提升法官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区法院及有关人员要针对评议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对策,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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