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委常委、副区长胡民安,区财政局局长肖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张志坚,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伟主持会议。

区财政局局长肖兵受区政府委托,围绕全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胡民安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发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对报告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孟宪伟主任指出,2021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完成“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由于受经济大环境和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增加等因素影响,预算执行中部分事项需进行调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预算调整方案,确保实现财政预算平衡。要科学精准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实现年初预算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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