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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锐等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6-01-14 信息来源: 区人大人事代表处 字号:[ ]


济槐人发〔202610

 

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锐等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114日槐荫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锐辞去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张怡辞去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济南市槐荫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槐荫区人大常委会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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